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学生为借款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一、贷款政策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其所申请的区(市)县;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可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市)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应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 元,不低于 1000 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 8000 元的,贷款额度严格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得展期。
(五)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六)贷款发放
学生入学后当年 10 月 10 日前,向高校资助中心上交贷款《受理证明》用于回执信息录入(切记),否则助学贷款无效。成功回执后,国开行有关分行将在11月底左右将贷款金额划至第三方支付平台借款人个人账户。
(七)本息回收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9月1日起学生自付利息。
1.到期还款: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可进行还款计划查询。请务必在每年12月20号前将你的当年利息和应还本金足额存入你的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余额中。过期将会有逾期记录,还会造成不良信用记录,切记!
2.提前还款:每天都可以在学生在线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每月(除11月)15日(含)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在当月20号扣款;16日起提交的申请次月20日扣款。次月1日起可以在贷款系统中查询还款情况。
3.还款方式:①充值还款,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将足额的还款资金充值到自己的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还款账户余额中;②转账还款,通过其他支付宝转账到已实名认证的还款专用支付宝;③手机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关注生活号”-“在线还款”,输入正确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仔细核对账户)、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还款信息”,确认并核对还款信息,点击“确认还款”。
二、办理所需材料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首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申请表》原件;
4.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三、办理时间
为避免学生扎堆聚集,成都石化工业学校的学生安排在7月20日至9月11日工作日每天下午13:00-17:00办理(注: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休息)。
四、办理地点
彭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仁街65号),联系电话:028-83701381。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