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职国家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资助比例:全国每年2万名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四)申请时间:每学年评审一次,秋季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五)认定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提供成绩、奖状等佐证材料,并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由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层层上报至教育部终审。
二、中职免学费
(一)资助对象
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我校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我校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二)资助比例:应免尽免
(三)资助标准
学生每人每期享受960元的学费减免,每生每年1920元。
(四)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
2.班级评议,认定(班主任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初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学校为受助学生建立档案。
三、中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所有在校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3”所有学生。
(二)资助比例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的20%确定;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地区、藏文学校、彝文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纳入享受范围,不受20%比例限制。
(三)资助标准
平均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一般应享受2000元及以上的档次。一档30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1000元/生/年。
(四)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季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学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资助资金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本人身份证;
2.学生本人填写《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
3.户口薄或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5.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三级认定、三级评审、班级和学校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受助学生信息采集,办理中职资助卡;
7.由财务室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
8.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中职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四、帮困助学
(一)资助对象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且户籍属于大成都范围内的低保学生补贴课本费。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60元
(三)认定程序
1.学生在新学年秋季开学第一周内向班主任提交申请,学生本人填写《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
2.户口簿或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低保、特殊困难家庭经济情况佐证材料;
4.班主任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5.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三级认定、三级评审、班级和学校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7.受助学生信息采集,办理中职资助卡;
8.由财务室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
五、免住宿费: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学生:成都市户籍在校所有住宿学生;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成都市户籍住宿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期275元
(三)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
2.户口薄或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费补助
(一)资助对象
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含技工)学生
(二)资助比例:应助尽助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期500元
(四)申请时间: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每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开学后开放申请(具体起止时间以公告为准)。
(五)认定程序
1.学生在线申请,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
2.由学校和户籍地区县审核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