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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习新规 强化跟踪管理

2021年12月31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等八部门以教职成〔2021〕4号文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并同步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

我校以教育部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成都石化工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2年3月4日举行了由全体行政人员参加的研讨会。

结合研讨会的成果,在严格执行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3月上旬,学校招生就业处开启了2019级实习学生跟踪管理及实习单位回访工作。对照教育部文件和学校实习管理办法,与实习单位就学生实习的岗位、实习条件保障、实习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护、实习学生权益保障等进行了沟通,对实习学生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安全教育,鼓励学生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