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
一、国际档案日的由来
“国际档案日”是由国际档案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Archives,简称ICA)设立的,ICA是档案界的最高专业组织,宗旨是加强世界范围内档案机构的合作,共同致力于档案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2004年:维也纳第15届国际档案大会曾提出议案,要求指定一个特定的日子来纪念档案的重要性和价值,当时有2000名与会者赞成该提议。
2005年:在巴黎召开的第33届联合国大会宣布将10月27日定为“世界音像遗产日”。这项决定有助于提升公众对声像档案价值的认识,也进一步凸显出设立国际档案日的必要性。
2007年: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其成立日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该项决定最终被ICA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在档案界推行。从此,档案与档案人便有了属于自己的节日。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二、设立国际档案日的意义
设立“国际档案日”的意义表现在很多方面。既能推动各国档案事业的发展,还能帮助公众了解档案保管是积累国家和社会记忆的重要手段,促进他们广泛利用档案。此外,设立国际档案日有助于档案馆、档案人员乃至档案专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中国历年国际档案日主题
四、生活中的档案小知识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转自:彭州档案